您当前的位置:教育资源>小学>语文>课程改革>阅览文章

新学期,哪些教育新政策将开始实施?

时间:2019/9/4 16:29:30 来源:杨春芳字体显示:大 中 小阅读:10371 次

新学期,哪些教育新政策将开始实施?别错过这份最全整理!

                       人民教育                                                                          


民小编说


学期马上就要到啦!这个秋季学期,有哪些新政策将要实行?不同省份有什么变化?你对这些新政策又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呢?跟着小编快速一览新学年的教育新政策吧。


义务教育三科统编教材实现“全覆盖”、普通高中三科统编教材投入使用、中职学校将设国家奖学金……在即将开始的秋季学期里,这些教育新规、新政策将开始陆续落地施行。


义务教育三科统编教材实现“全覆盖


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三科统编教材将实现所有年级“全覆盖”。


2017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统编教材开始在全国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统一使用,自投入使用以来,教育部建立了全流程、广覆盖的教材使用跟踪机制。从跟踪情况来看,师生对教材整体满意度较高,近90%的学生表示喜欢新教材,认为教材内容丰富有趣、语言优美、图文并茂、启发思考;教师对教材的总体满意度达到92%,认为教材思想立意高、价值导向强,内容选材精当,呈现方式活泼,设计新颖,适教利学。


普通高中三科统编教材投入使用


今秋新学期,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将率先在部分省市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投入使用,其他省份也将陆续全面推开。


2017年教育部启动普通高中三科教材统编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教材编审工作全部完成。国家教材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教材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价值导向正确;选文选材精当,充分吸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精选贴近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的内容,做到了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呈现方式新颖,编排合理,图文并茂,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


中职学校有了国家奖学金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奖励品学兼优、技艺出众的学生。


同时,教育部还调整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出台


新学期,《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将为儿童信息安全保驾护航。今年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是我国首部规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专门立法。


《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网络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和用户协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监护人的责任。儿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维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职称评审有了“新尺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这是职称工作的首部法律性文件,对从源头上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依法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切实保证职称评审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规定明确,职称评审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评审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具有自主评审权的企事业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自主评审标准。各地区、各单位制定的评审标准应当不低于国家基本标准。


8类“校闹”行为将被依法处置


新学期,学校安心办学有了保护网。今年7月,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8类行为界定为“校闹”,并提出相应治理措施。



《意见》借鉴了治理“医闹”的执法,遵循客观中立、依法治理、多元参与、部门协作的原则,构建了从加强预防、减少事故,完善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到严格执法、依法惩治“校闹”行为,再到多部门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


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将被严厉打击。《意见》明确,对于实施“校闹”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要依法从严惩处。


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年底前全覆盖


新学期,一批幼儿园责任督学即将上岗。今年6月,教育部印发《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督导部门根据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布局和规模等情况,原则上按1人负责5所左右幼儿园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并于2019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教育督导部门每月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作为对幼儿园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幼儿园评优评先方面,也应充分听取责任督学意见。


进一步规范校外线上培训


教育部就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提出意见。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开展排查整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湖南:公参民办学校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湖南省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新的收费管理要求民办教育收费按照价格形成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公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审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据实收取(不以盈利为目的),报同级发改部门备案后执行。其他民办学校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同时,公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独立学院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由省级发改、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其他公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由其注册登记的市或县级发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河北:营养餐覆盖全省农村小学生


河北省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原有基础上,将全省剩余17个省级贫困县和86个非贫困县(区)农村小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届时,全省农村小学生都将享受到免费“营养餐”。


按照方案,供餐采取课间加餐模式,为学生提供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专项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扩大营养餐实施范围,资金由本级财政负担。


福建:开展特殊教育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


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下发通知,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在泉州师范学院率先开展特殊教育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首批招收20人,今后将适时扩大招生规模。


福建规定,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纳入试点学校年度招生总规模,招收对象为福建省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者。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时,参照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政策适当降分录取。


福建明确,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管理、就业等政策,参照福建省公费师范男生相关政策执行,毕业后须到生源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从事教学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 


陕西:4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陕西将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4类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为保障政策落实,今年以来,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组织各市、县全面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重新核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和非寄宿学生的贫困面,完成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继续按照每年每个小学生1000元、每个初中生1250元给予补助,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标准50%的比例核定。


青岛:中招设置普高线下“分数带”


青岛今年中考招生有一个重大变化:在原来分数线录取模式的基础上,首次试点在教育局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分数线下设置录取“分数带”,不设固定分数,而是一个分数段的区域。分数达到某一“分数带”范围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自主选择的志愿,被择优录取到“分数带”内招生的学校。


综合高中是青岛从今年秋季学期起试点的一种办学模式。这是一种与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并行的高中阶段教育,旨在打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壁垒。综合高中的学生在高一入学时统一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课程以普高课程为主,辅以技术类和专业选修课程。高一结束时,结合相关测试结果,学生可以在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两条路之间进行选择。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中招处处长朱海峰介绍,“分数带”内的招生录取,将优先考虑已经填报志愿的考生。在分数带内的考生,即便没有填报志愿,只要是未被别的学校录取,也可以到相应的招生学校报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参加尚有招生计划的学校录取。


郑州:出台政策提高教师待遇

郑州市教育、人社、财政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政策规定,为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新政将原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但低于省定标准的,统一调整为省定标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任课教师(不含县城)。乡村教师在岗时享受生活补助,离岗或退休后次月起取消。


政策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发放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 500元。原班主任津贴标准高于市定标准的不降低,各地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程序适当提高标准。班主任津贴实施范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相同学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发放对象为学校在编并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原则上每个标准教学班核定一名班主任。


政策规定,自 2019年7月1日起,提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龄津贴标准,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增设地方教龄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地方教龄津贴实施范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相同学段特殊教育学校。发放对象为学校在编专任教师。高校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分享到:

新闻总数:3134 今日访问量:9382 本月访问量:822146 总访问量: 55924983

主办单位:溧阳市教师发展中心 - 地址:燕湖路1号 - 邮编:210012 - 联系电话:87215175

技术维护: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备案号:苏ICP备17025136号-1